导学生礼序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各学校在整治工作中要堵疏结合,注重于“疏”,教育学生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细则》,倡导学生使用合法的、安全文明的方式上学和出行。一是尽量搭乘公共交通车辆出行。二是年满12周岁的学生可考虑骑自行车出行。三是确实有必要和安全情况下,年满16岁的学生可骑电动自行车出行,但必须在非机动车道骑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不可以违章带人。(注: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基本技术要求为:设计最高时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kg,轮胎宽度应不大于54mm,电机额定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蓄电池标准电压应不大于48V,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动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四、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果发现未成年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劝导和指正。学校要严禁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纪律处分,与学生操行评定挂钩,与个人、班级评优评先挂钩,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和综合考评,对学生年满18周岁后申考驾照和参军政审有直接影响。交警部门发现学生在校外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参与飙车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并通报学生所在学校,并对学生无证驾驶的摩托车(电动车)依法暂扣处理。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文明出行的整体素质,确保青少年平安健康成长。×××教育局2017年11月29日⋯⋯⋯⋯⋯⋯⋯⋯⋯⋯裁⋯⋯⋯⋯⋯⋯⋯⋯⋯剪⋯⋯⋯⋯⋯⋯⋯⋯⋯⋯⋯⋯⋯⋯⋯⋯⋯⋯⋯我已《禁学生无摩托()倡》,承教育和管好学生子女遵章守法,拒未成年学生无摩托(),做文明交通出行者。家名:?系:2017年?月?日学校名称:?班:?学生姓名:(回由家名交由班主任确,学校政教妥善保管上教育主管部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