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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企业党建指导站制度及架构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所在企业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由企业党组织负责培养;所在企业未建立党组织的,向指导站直属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由指导站直属党支部负责培养。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必须坚持“两推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4、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5、入党积极分子须经市里统一培训,未经培训的或虽经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6、审批前,由党(工)委委派指导站指导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本人进行谈话,然后报经市委组员办进行预审,预审合格后,由党(工)委进行审批。7、新吸收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由党(工)委委派指导员参加。8、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党支部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登记备案:凡是进入企业工作或居住的党员,经指导站验明身份后,由指导站进行登记造册。在征求党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为同意转入关系的党员办理接转手续,编入相应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对不同意转入关系的党员,编入相应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参加党的生活。日常管理:以支部为单位,定期组织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规定收缴党费。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促进“隐形”党员和“口袋”党员亮明身份。对流动党员管理,按照“一方隶属,多重管理,全程作用”的原则,除党费在组织关系所在地缴纳、党内统计在组织关系所在地统计外,与企业党员同管理,同对待,每半年企业党组织与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联系一次,做到两地互通,共同管理。创先争优: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班组、为企业发展献策、创先争优和“学先进、树标兵、比赶超”等实践活动,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发挥党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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