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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巡逻车使用管理规定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51KB

文档介绍
逻路线由各服务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上报公司备案(特殊情况除外:如送电池、送水、处理突发事件等)。巡逻车在小区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车辆行驶时要注意安全,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戴好头盔,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行驶,礼让行人及其它的车辆。夜间驾车时必须穿着反光衣,确保安全文明行车。夜间巡逻时巡逻车可开启警灯,其余时间,除非有警情,否则禁止使用警灯和警报装置。小区内禁鸣喇叭。所有的巡逻车辆不得搭载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如因工作需要的,需有秩序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搭载。车辆停放时按规定的地点停放,并上好防盗锁做好防盗措施。巡逻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损坏等要及时上报,不得私自处理或隐瞒不报。如因自身操作和处置不当导致巡逻车损坏、?丢失的,使用人负全部责任,并视情况对驾驶人作相应处罚,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电动巡逻车实行换班交接,交接班时做好详细的交接记录。维修保养车辆每天在使用前检查各零部件是否完好,以确保骑行安全。巡逻车使用人每天对车辆进行表层的清洁,每周到洗车点作一次全面清洁。骑行结束或电量不足时立即充电,充电注意事项:一般充电2-8小时,充电器绿色指示灯亮起,表示电已基本充满,可再浮充?1-2小时,但最长充电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禁止电池在倒置的情况下充电,充电时,应在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下使用,不要加盖任何物品,切勿遮挡通风口。且须放置在儿童无法触摸到的安全场所。严禁在没有充满的情况下就开始使用。严禁在充电时或电瓶从车上取下时打开电瓶电源。充电器内含有高压电器,切勿擅自拆卸。使用和存放时应防止液体和金属屑粒渗入充电器内部,谨防跌落及撞击,以免造成损伤。若在充电过程中,闻到异味或温度过高时,立即停止充电并上报秩序部负责人送厂家检修。巡逻车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上报秩序部负责人,不得私自进行拆卸分解零组件或调校。具体使用保养参数参照《使用说明书》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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