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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部门粮食出入库应急预案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15KB

文档介绍
全天24小时与有关乡(镇)保持联系,及时记录并反映有关情况,同时派员深入粮食市场调查。(3)及时向市粮食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4)必要时联系新闻媒体作好正面宣传与典型报道,正确引导粮食生产、供求与消费,缓解社会紧张心理。六、应急响应工作程序(1)出现粮食应急状态,应急指挥部应全天24小时监测粮食市场动态,并及时上报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提出紧急支援的请求。(2)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粮源组织与供应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3)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证社会稳定。(4)迅速执行县粮食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七、应急处理(1)根据粮食市场出现的应急状态,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告。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要服从粮食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并根据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不同程度的应急状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当地粮食企业的商品库存粮不足时,要组织当地粮食企业筹措粮源。(2)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非法加工与销售不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标准的粮食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3)加强对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原因,科学预测动态走向。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4)及时引导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尽快消除社会不实传闻与消费者的恐慌心理,同时组织有关部门打击造谣惑众者。(5)动用种子储备组织扩大粮食生产,增加粮食总量。八、应急终止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根据市发改委指示或提出终止实施粮食应急预案,恢复正常秩序。九、应急保障(一)粮食储备:为应对粮食应急状态,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以及粮食应急供应的需要,优化储备布局与品种结构,确保在应急的情况下政府掌握必要的调控粮源。(二)保持必要库存量所有粮食经营企业都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要求,必要时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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