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可以安全撤离的机械设备、材料等进行有序指挥,可靠撤离,尽量减少损失。3)邀请监理、业主、监控单位及技术专家研究商讨处置方案,制定详细、周密的处置措施,对救援力量进行详细分工,严密组织实施落实,彻底消除现场不安全因素。3.事故报警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要根据人员伤亡情况及时请求社会救援,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七、应急处理支持与反馈1.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项目部在24小事内编制报告,报监理、业主及公司相关部门。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支持的事宜、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等。2.紧急情况或事故处理结束后,项目部及相关人员应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3.对在事故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七章组织协调在施工方案得到批准后,我部将根据批准的方案和所采用的机械设备情况,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使拆桥施工手续齐备,程序合法:1.与水利部门的协调:递交河涌占用申请书,得到水利部门的批准,办理相关手续,请业主尽快协调。2.与交管部门的协调:我部将根据交管部门的要求,现场指导设置封闭交通的标志标牌,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必要时请交管部门现场维持交通秩序。3.与地方政府的协调:搞好群众关系,确保附近居民出行方便、安全,确保拆桥安全、顺利。第八章环境保护及安全保证措施1.拆除施工要有专人指挥协调,并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施工监督、检查。2.拆除作业前要联系交通管理部门封闭交通,并在醒目位置处设置警示标志和引导标志,在两端桥头10米位置以外设置防撞设施,在桥梁两侧及桥下设置防坠落装置。3.拆除作业避开夜间施工,避免施工噪音影响周围居民生活。4.机械作业要有专人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