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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信息发布与管理办法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34KB

文档介绍
对等相关的通知和信息会及时在这里张贴公示,学生要养成定期浏览公告栏的习惯。5、其他辅助手段——包括书面通知、QQ群、电话通知等形式。除上述几种信息发布渠道,对一些特殊问题还可以采取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等手段与学生本人直接取得联系。四、学生的权利和义务1、在校生享有使用学校教学资源,及时获得与自己学业相关的各项信息的知情权,按国家相关政策列入保密级别的信息除外。2、学生享有对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涉及自身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申诉的权利。(1)新生取得学籍后,应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jxl./xscx.action核查自己的学籍信息。核对结果有问题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请更改。(12)对学业成绩有疑义的学生可以参考课程管理规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23)对各种奖励处分有异议的学生可以向学生权益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详细程序和申诉时限见《中央美术学院违纪处分条例》;(34)研究生处研究生院设立办公咨询信箱以及年级QQ群,学生学习过程中有问题或对某些政策持有疑义可以通过该信箱或QQ群进行咨询。咨询信箱:myyjsc@cafa.,20152016级研究生群号为178988469100795401,20152016级研究生可申请加入,为方便管理申请加入时命名规则为“院系-姓名”,学生相关问题研究生处研究生院有专人负责解答。3、为保证信息的有效传递,学生有义务向所在院系办公室申报自己有效联系方式的义务。学生在校期间联系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到所在院系办公室进行变更登记。因学生联系信息变更,导致信息无法及时传达到学生本人而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4、教学管理系统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放,学生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准确地维护个人基础信息。5、学生在校期间有通过以上渠道获取信息的义务,通过上述渠道公布的信息,由于学生个人原因没有及时获取而引发的后续问题,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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