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系统设备储备工作。6.4通信保障市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广影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6.5科技支撑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建立健全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平台,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科技水平,发挥企业在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7监督管理7.1宣传教育市网安办组织编制、出版宣传材料,宣传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安全基础知识,提高公众信息安全应急防范意识。市计算机病毒防范服务中心负责向全市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专业应急人才培训。7.2培训市网安办委托市计算机病毒防范服务中心等单位开设应急管理、应急处置及组织指挥等培训课程,对各单位领导干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对应急管理和基层处置人员作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7.3演练市网安办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模拟处置影响较大的信息安全事件,组织重点单位参加,检验预案的可执行性。各信息安全责任单位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市网安办负责进行抽查。7.4责任与奖惩7.4.1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迫究制。7.4.2对于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5预案管理7.5.1预案制定本预案由市网安办负责编制和解释,报市政府审定。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机构和重点单位可依据木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7.5.2预案修订市网安办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报市应急办审核。7.5.3预案实施本预案由市网安办组织实施。本预案日印发之口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