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社会应急支援单位,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Р8.2 应急物资与装备Р各重要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在建设系统时应事先预留出一定的应急设备,建立信息网络硬件、软件、应急救援设备等应急物资库。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调用。Р8.3 通信与信息Р在整合局内各专业通信网的基础上,加强应急通信装备准备,建立备份系统和紧急保障措施,形成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通信系统。根据通信网络破坏状况,采取启用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等应急保障措施;抓紧组织抢修损坏的通信网络和设施。Р8.4 经费保障Р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金,应列入局年度财务预算。Р8.5 数据保障Р重要信息系统均应建立备份系统和相关工作机制,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备份系统应具有一定兼容性,在特殊情况下各系统间可互为备份。Р8.6 交通运输保障Р综合部和安全监察部均应确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交通工具,确保应急期间人员、物资、信息传递的需要,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局应急领导小组调配。Р9 培训和演练Р9.1 应急培训Р结合本预案利用已有的资源对对各级应急人员和员工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方面的培训,提高各部门及员工参与处理事故的能力。Р9.2 预案演练Р本预案定期进行一次全面演习,演习结束后,需要对演习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本预案在演习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解决。Р10 附则Р10.1 预案备案Р本预案报××供电局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备案。Р10.2 维护和更新Р结合信息网络快速发展和我局发展状况,配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由调度中心负责适时修订本预案。Р10.3 制定与解释Р本预案由××供电局××部门负责制定和解释。Р10.4 实施时间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Р附录AР(规范性附录)Р应急电话联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