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主管单位名称)关于XXX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情况的说明(模板)XXX(盟、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5〕3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构脱钩试点方案)的通知》(厅发[2016]20号,以下简称《脱钩试点方案》)精神,我(局)对涉及到我(局)业务指导的XX协会,对照《脱钩试点方案》围绕“五分离,五规范”进行了摸底调查。经调査,XX协会自成立以来,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党建和外事等工作事项中,均与我(局)未发生过任何关系,各项工作完全由行业协会自行管理运作,故不存在挂钩情况,按照《脱钩试点方案》已完成脱钩。特此说明。业务主管单位名称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