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所用得各种机具设备与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与必要得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得机具设备与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5、下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电缆、管道等)得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应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6、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并不得擅自拆除。7、施工现场内得沟、坑、水塘等边缘应设安全护栏。8、测量人员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得安全距离。遇雷雨时不得在高压线、大树下停留。9、水文测量人员应穿救生衣。在陡峻得河岸进行观测时,应有简易便道与防护措施。10、挖基工程所设置得各种围堰与基坑支撑,其结构必须坚固牢靠。基础施工中,挖土、吊运、浇筑混凝土等作业,严禁碰撞支撑,并不得在支撑上放置重物。施工中发现围堰、支撑有松动、变形等情况时,应及时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撤出。11、基坑较深时,四周应悬挂人员上下扶梯。12、基坑支撑拆除时,应在施工负责人得指导下进行。拆除支撑应与基坑回填相互配合进行。有引起坑壁坍塌危险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13、在围堰内作业,遇有洪水时,应立即撤出作业人员。14、土石围堰施工过程中,对堰体应随时进行观察、测量,如发生滑坡、渗漏、淘刷等现象时,应分析原因,及时采取加固措施。15、围堰施工全过程尤其就是抽水时必须派专人指挥、指导与监测,水上施工人员必须配备救生圈、穿救生衣。16、抽水不应过快,以便堰体逐步缓慢受压沉降稳定,防止坍塌。17、为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保证围堰安全,应配备从堰外向堰内灌水得水泵。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向堰内灌水,恢复内外平衡,经检查处理后再抽水开挖。18、围堰周围与堰顶必须具备良好得照明,顶部周边设置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19、保持现场整洁有序,不随便向河内抛洒建筑垃圾、废物,泥浆应妥善处置或运走,不得随意向河内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