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Р4.4、土石围堰填筑质量控制以工序控制为主要手段,在施工过程中,重点检查以下项目是否符合要求:Р(1)、各填筑部位的填料质量。Р(2)、铺料厚度(60~80cm),碾压遍数(6~8遍)、表面平整。Р(3)、碾压机具规格,质量、振动频率和压力等。Р(4)、土石围堰填筑断面控制情况。Р4.5、土石围堰填筑碾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Р(1)、分段填筑、各段应设立标志,以防漏压、欠压和过压。上下层的分段接缝位置应错开。Р(2)、分段、分片碾压,相邻作业面的搭接碾压宽度,平行围堰轴线方向不应小于0.5m。Р(3)、振动碾压密实作业,宜采用进退错距法,碾迹搭压宽度应大于30cm。Р(4)、机械碾压时应控制行车速度,平碾为2Km/h,振动碾为2Km/h。Р5、单元工程划分、质量评定及验收Р5.1、单元工程以堰体填筑分层划分,沿轴线40~50m为一个单元。Р5.2、一般原则和要求:Р(1)、土石围堰填筑工程,应严格按照承建合同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和施工作业规程进行施工。Р(2)、施工质量情况须有详实准确的文字记录,数据清晰可靠,资料齐全。Р(3)、资料要及时整理、分析、为验收作好准备。Р5.3、质量检验项目和质量标准。Р检验项目和质量标准依据承建合同文件技术条款,设计及其相应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Р5.4、单元工程质量评定。Р凡单元内主要检查项目全部符合标准,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标准,检测点总数中有70%及其以上符合标准,评为合格;其他检查项符合标准,检测点数中90%及其以上符合标准,评为优良。Р6、其它Р6.1、工程支付计量与量测,按照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及相关监理文件要求执行。Р6.2、本细则未列其他施工技术要求,按照合同之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及相应的规程规范执行。Р6.3、监理部及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检查、检验批准与认证,并不表示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