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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村级财务阳光监管实施方案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64KB

文档介绍
干部复核,分管农业领导批准。支出金额超过1000元的必须通过村“两委”会议研究并形成会议记录,将会议记录复印件附支出凭证后作附件;支出金额超过10000元的作为重大事项,必须通过村“党群议事会”会议研究并形成会议记录(党群议事会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80%,会议方能进行),参会人员逐一签字确认方能生效,党群议事会成员将会议记录复印件附支出凭证后作附件;2、?财务报批审核程序:村居报账员根据上述事权审核完成后,由村报账员填制“XX县XX镇村级集体资金支付申请书”,财政所结算会计签字,随同审批后的原始凭证经财政所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核、镇长审批后到核算中心拨付资金。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和借阅1、?村居会计档案从2018年1月起全部由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归档保管,按每个村居为单位,分单位分年度归类归档。2、?村级财务账册单据归档后由专人负责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借阅会计档案必须履行调阅档案手续,经镇分管领导和镇主要领导签批后,按借阅期限及时归档,其他任何人无权借阅会计档案。3、?村居会计的档案保管期限按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不少于15年。会计决算报表永久保存。第八条,村级财务公开。1、?村级财务实行按季或半年进行财务公开,每个村居在村务公开栏对外公开,接受群众监督。2、?镇财政组织,农经参与,每季度到各村公开评审,接受党群质询;每季度第一个月结合28日党员统一活动日,赴村居普遍开展一次“金财工程”述评会,乡驻村班子、驻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党群议事会成员共同参加。会计核算中心相关人员现场通报本季度村居收支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公开述职,村居会计对财务票据逐一进行解释说明,党群议事会成员现场就质疑事项公开提问,相关经办人现场解答,不断增强监管主体的履职责任感和财务公开的社会公信力。财务公开的内容根据政策要求实行公开,具体公开的事项由村级财务阳光监管领导小组决定,资料由核算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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