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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网新建发电机组并网调度服务指南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44 |  大小:1099KB

文档介绍
事宜,协议最迟应于启动前3个工作日签订完毕。5、并网时间管理——联系部门:中调发电调度科电厂建设管理部门应在每年10月底前向调度机构提交下一年度的工程投产计划,并在每月10日前向调度机构提交下一月度的工程投产计划或里程碑节点进度。在投产计划因故变更时应及时通报调度机构。6、下达调度命名编号并划分调度管辖范围——联系部门:中调运行方式科在电厂可行性研究和接入系统可行性研究后电厂业主单位应发函至中调,推荐电厂及主要设备的调度命名,并附新建工程概况及电气一次主接线图。中调在收函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电厂及线路等主要设备的调度命名并正式复函。启动前3个月,电厂需提交盖有公章的电气安装总平面图、电气一次主接线图及厂(站)用电接线图,中调在收到图纸15个工作日内,由运行方式科下发新设备预命名编号给电厂,经电厂运行部门核实无误后,中调以文件的形式正式下达并详细划定调度管辖范围。7、审核启动调试方案——联系部门:中调运行方式科电厂新设备启动调试方案包括开关站新设备的启动试运行方案和机组的并网调试方案。(启动试运行方案主要内容见附件9)开关站新设备的启动调试方案:开关站新设备启动前,电厂应尽早与中调联系,确定新设备启动的原则。电厂业主负责协调电厂运行部门与调试单位编制启动试运行方案,并于启动前30个工作日上报中调运行方式科。运行方式科收到后尽快组织有关专业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讨论,或协调电厂送出工程管理单位与电厂共同编制启动试运行方案。中调审核通过后将方案反馈电厂,由电厂报启委会批准(含送出工程启动内容的方案需经网厂双方启委会批准或经双方共同组成的启委会批准)。机组并网调试方案:电厂应在机组并网前20个工作日.将经运行部门和调试单位审核通过的机组调试方案涉网部分(见附件6)上报中调运行方式科。运行方式科组织有关专业审核机组调试方案涉网部分,有关调试、试验方案须经启委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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