障承诺书(校内存档)》(附件1)扫描件和《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bcjak@mail.sysu.(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4110552)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提交学校审核盖章,并反馈申请人*注:学校仅对计划在学校范围内的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项目出具生物安全保障承诺。附件1中山大学申报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校内存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山大学:本人拟申报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名称为,项目类别为中德合作研究应急专项。该项目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名称:)的实验活动(£病毒培养或大量活菌操作;£动物感染实验;£未经培养的感染材料操作或样本检测;£灭活材料操作;£无感染性材料操作),如项目立项,本人计划在实验室(校区(园)楼宇房间或者医院楼宇房间)进行实验操作。本人已认真学习并熟悉国家和学校生物安全相关规定,承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相关制度,在规定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实验室中,按照标准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活动,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承诺人(签字):手机:2020年月日申报人所在单位知情同意,并保障立项项目生物安全。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2020年月日实验室所在单位知情,该项目如立项,同意项目组在承诺书提及的实验室开展实验。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2020年月日附件2中山大学申报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我校申请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名称为,项目类别为中德合作研究应急专项。该项目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我校将严格监督其遵守国家及学校生物安全相关规定,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卫科教发[2006]15号)规定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实验室中,按照标准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活动,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特此承诺。中山大学20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