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条;4.《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防雷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佛建管函[2017]18号);三、审批条件?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3.具备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4.下述申请材料齐全,经审核符合要求。四、申请材料1.建设单位签署的已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并同意组织竣工验收的证明(原件);2.施工、建设单位签署的已按合同支付工程款证明(原件);3.建设单位制定的验收方案及验收小组名单(原件);4.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原件);5.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6.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7.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8.《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或《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或《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有效复印件);9.电梯准用文件(有效复印件);10.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资料抽查通知书(原件);1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核原件)。1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13.《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原件)。联系方式禅城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公室地址: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3座1栋智慧新城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3382229投诉电话:12345网站专栏请搜索“禅城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联合验收资料下载网址:/ccfw/lhys/gcys_index.shtml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82346265禅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82346290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资金补助咨询电话833015121.报验资料请按办事指南“申请材料”所列顺序准备,各专项分开整理;2.报验前可提前致电83382229预约。本办事指南于2014年11月颁布,更新日期: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