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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教学效果的探索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5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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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素质的提高有机统一起来,这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改革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也是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对立德树人工程的要求。教学观念更新与教学方法、手段创新相结合。教学观念更新是教学方法、手段创新的基础和前提,教学方法、手段创新是教学观念更新实施的载体。一-是实现以教育者为主体的观念向双主体教育观念的转变,教学方法山“灌输式”发展为“疏导式”。二是山单一的教育手段向现代多媒体手段教育观念的转变。三是山感性化教育向理性化、科学化教育的观念转变。四是山现实性教育向前瞻性教育观念的转变。教师对学生的传道、授业、解惑不能单纯从学生思想和行为问题的表象入手,要在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每一届学生的思想变化特点,提出教学的超前理性思考,不断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言传与身教相结合。言传是指教师理论上、口头上的灌输,身教是指教师自身的行为举止对学生的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所谓教书育人讲的就是这--意思。为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首先要做到言行一致,要有坚定的信念,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否则,你在课堂上讲一千遍一万遍也无济于事。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要善于在课堂教学与日常工作、生活中给学生做出榜样,以身教这种无声胜有声的语言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使学生在息好形象的激励和熏陶下向老师看齐,信其道而随其行。参考文献:陈敏,论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有效性缺失及其对策[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6,(01).陈建新,袁贵,中国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透视[J].社会科学论坛(河北),2002,(04).江滨,王兴国.高校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探索[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5,(07).罗国杰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中国成人教育,2007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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