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检验等方式,全面组织开展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局在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排查台账,逐一进行“销号管理”,后期全面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提升落实到位,做到罚管并治,防止“回潮”。(三)?总结阶段(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各区局要全面总结分析本次专项整治中的相关经验,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长远上解决违法违规行为。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局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的监管职责。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规划,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局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本次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提高群众知晓度、满意度。积极正面引导,公开检查和处理情况,剖析典型案例,引以为戒,确保公众消费安全。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提高消费者对食品的辨识和认知能力,指导消费者科学选购,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四)强化监督指导。专项整治工作中,各区局要注意与食品生产许可、抽检监测、日常监管等工作有机结合,提升监管效能。要在狠抓执行力上下功夫,按照进度要求有针对性地推动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市市场监管委将适时对重点区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市场监管局要注重收集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委和区政府报送相关信息。请各区局于每月23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2017年12月25日前将书面工作总结(含电子版)报送市市场监管委食品生产监管处,重要情况随时报告。总结内容包括:出动执法人次、检查企业家次、依法处罚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等。联系人:胡嵩桑永波电话:邮箱:食品生产监管处胡嵩OA邮箱(内网)桑永波OA邮箱(内网)2017年9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