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随时待命,做好有关工作。发现灾情时,服务教师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校悬挂物等,关好活动场所门窗。(六)课后服务期间防外来暴力侵害事故。1、课后服务期间,锁好大门,任何人不得进入校园。2、学校如发生不良分子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侵害,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同时及时拨打110、120等请求援助。3.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六、其他事项为了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的进行处置,必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1.每月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一次各小组负责人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2.坚持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每天对校园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领导小组组长不在场,由副组长或现场最高行政职务者任现场指挥。5.事件处理小组成员在事件处理时必须各尽其责,不得推诿、扯皮。6.事故发生时,学校所有工作人员(伤病员除外)都负有紧急通知、汇报、参与抢救和做好稳定工作的职责。对于不尽责,尤其是见死不救的有关人员,必须予以严肃处理。7.对接到重特大事件紧急报告后,因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相关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8.事故发生后,学校教职工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拍照并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以便以后调查处理。9.及时报告容: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直接损失;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人等。10.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校优先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本应急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