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处理,认为在短于8小时的时间段内进行热处理的产品属于同一热处理批量当在连续加工的炉膛中对厚板材进行固溶处理的情况下可以超过8小时的时间限制。3.7样品取自一个检验批量中的一个或多个产品。 3.8样本为了制造试件的目的,而取自样品中的每一个产品的一块或多块(材料)。3.9试件?取自每一个样本,且为试验做好准备的块(材料)。3.10试验为了对一个特性测试或分等级而对试件进行的操作。 4订货单或投标书订货单或投标书对所要的产品进行定义,并且应包含下列信息内容:产品的型式与种类-产品的型式(薄板材、带材、板材等等);-铝或铝合金的型号;-当顾客要进行后续装饰性阳极化处理时,应在订货单中明确说明。对于所有其他情况,推荐指出顾客使用(用途)。b)根据EN515确定的要交付的材料的冶金回火,并且,如有不同,说明所使用的冶金回火;c)此欧洲标准的序号,或技术规范的序号,如果没有的话,注明买卖双方达成协议的特性。d)产品的尺寸与形状-厚度-宽度-长度(在滚轧方向上的)注释:长度为最大尺寸,除非另有协议。-卷材的内径与外径。e)尺寸与形状公差,请参考合适的欧洲标准。f)数量-质量或件数-数量允许误差(如果有所要求的话)。g)任何对检验文件(单据)的要求;h)任何经由买卖双方同意的特殊要求:-产品标记-参考图,等等;i)对于顾客要进行装饰性阳极化处理的产品,订单中应包括下列信息内容:-要进行的特殊表面处理(根据相应的欧洲标准);-阳极化处理后是否要求两面均为装饰性表面,如果只要求一面的话,对于带材,说明其位置为卷材的内侧面或外侧面,对于薄板材或板材,说明其位置为上表面或下表面。同时推荐要形成特殊区域(例如正面)的产品应单独下订单。 5要求 5.1生产制造过程?除非订货单中另有说明,生产制造过程应留给制造商自行决定。除非在订货单中有明确说明,制造商没有义务对后续的类似订单采用同样的生产加工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