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城(区)活动,全市连续8届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2013年市本级和六个区被福建省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城(区),再次实现了“满堂红”。逐步深化退役士兵和军休干部安置对象服务管理等各项改革,持续大幅提高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的抚恤补助标准,建立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实现了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同步增长,有效保障了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的生活权益。“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接收安置军休干部218人,无军籍离休干部3人,无军籍职工159人。共接收复员退伍军人3400名,其中:复员干部10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3271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119名。认真组织退役士兵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共计发放自主就业、自谋职业地方经济补助1.11亿元。表3︰“十二五”时期拥军(支前)优属安置服务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指标名称2010年实际值2015年实际值指标属性双拥模范城(区)数(个)77预期性退役士兵安置率(%)100100预期性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率(%)100100约束性4.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1)科学开展区划地名和勘界管理依法科学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加强行政区划管理效能基础研究,将海沧区海沧街道办事处分设为海沧、嵩屿两个街道办事处,撤销海沧区东孚镇设立为东孚街道办事处。有序推进行政区划日常管理,实时更新全市行政区划代码表,组织做好《厦门市行政区划图集》、《厦门市行政区划图》(挂图)改版和各区行政区划图的编制出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政区大典·福建卷》厦门部分的编纂工作。规范地名管理,组织完成地名公共服务方面9个厦门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和2个省级地方标准的编制发布,“十二五”期间,全市正式命名道路、居民点等地名共1448条,确认地名约1500个。按质按量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加大楼门牌、路名牌监管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日常保洁、破损修复等维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