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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9KB

文档介绍
:)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Р申请方式Р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Р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Р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廊坊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Р4.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Р(三)申请处理Р1.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Р2.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Р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Р4.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Р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Р三、监督方式及程序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316—2032137,地址:廊坊市永丰道100号,邮编:065000。也可以通过廊坊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监督投诉栏目进行投诉。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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