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的问题需提供法律意见的,由首席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3、对项目法律事务提出改进性措施的,根据需要由首席律师或其他承办律师出具《法律建议书》;4、对项目的重大合同进行审查、评判,并提出修改意见的,由首席律师出具《合同审查意见书》;5、根据会议的重要程度和委托方的要求,首席律师或其他承办律师以委托方法律顾问的名义参加有关会议,在征得委托方领导或其代表同意的情况下代理委托方发表意见或建议,并协助有关各方完善会议纪要。6、对项目法律事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根据需要由承办律师出具《律师见证书》,或由委托人委托,代理办理公证。7、对涉及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工程量变化、工程价款变更、影响工期的原因等事项,可由律师协助办理证据收集或保全,为责任的划分和承担准备证据材料。8、受委托人委托,参与与项目法律事务有关的商务活动(如磋商、调解、谈判和签约)。9、代理与项目有关的诉讼、调解、仲裁、听证等法律事务。九、工作流程1、日常类法律事务工作流程①接受委托人交办的法律事务或律师主动承办法律事务。根据委托人委托或项目律师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律师团队统一建立工作日志,及时、详细记录工作内容及相关事项。②审查、修改、起草、出具法律文件。所有经律师审查的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须留存复印件一份并归入律师工作档案;律师出具法律文件由项目律师团队统一编号并建档。承办律师在收到待审法律文件后,应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对于重大事项,必须由首席律师审核。在接受起草、出具法律文件的委托后,应首先对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确认工作,然后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必要时应检索有关法律和背景资料,然后才能出具法律文件,对于涉及重大事项的法律文件,必须经首席律师审核并签字。简单文件在一个工作日内,重要文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特别复杂或重大文件交项目律师团队或律师事务所集体审议修改,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