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营安全。根据经营行业相关规定在经营场所范围内自行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5、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及经营管理区域自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一时或仅凭个人难以整改的隐患,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对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指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保证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具有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消防技能。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使用。8、加强各类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好无损,确保操作人员不受伤害。9、加强用电安全,电线接线规范,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安全可靠接地或接零,严禁电气设备和线路超过负荷运行和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保险装置。10、严禁将人员宿舍、管理经营区域和料品混在同一建筑物内,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设备等。11、生产经营场所应保存整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物品,应分别堆放,不得妨碍通行,人行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将其堵塞,并设置“安全出口”警示标志。12、若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有关消防安全部门,积极配合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13、接受当地政府和有关消防安全部门的监督检查,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调查。14、对因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或发生事故隐患不报的管理经营户,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依法提请相关部门,取缔其经营资格,追究乙方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15、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6、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广西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