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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寄宿生管理办法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生安全防范意识。禁止学生将刀具、棍棒、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寄宿地点。第十条加强学校校舍、设施、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设立防火防盗设施,定期检查并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切实采取措施防止汛期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对学生的安全威胁。第十一条严格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和学生请、销假制度,全面掌握学生请假、到校、离校等情况。寄宿生住校期间未经准假不得擅自离去。第十二条住宿点安排专人负责关锁大门,如有紧急情况向当地政府或学校报告。三、卫生管理第十三条建立卫生负责和检查制度。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立重大疫情报告制度,做好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第十四条开展健康教育,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排除心理困惑,增强学生学习、生活的信心。第十五条加强与县(乡)医院、卫生院的联系,建立与医疗机构及时沟通、救助的机制。寄宿生如有疾病,应及时治疗。第十六条配备必需的清洁卫生工具,切实做好寄宿点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保持寄宿点干净、整洁、卫生。四、饮食管理第十七条教育寄宿生不吃零食、不饮生水,严禁房主摆摊设点,向学生出售过期食品。五、住宿管理第十八条建立宿舍管理制度,按标准配备学生,不得超员住宿。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禁止外来人员随意出入学生宿舍。严禁通校生在寄宿地点逗留和留宿。第十九条对学生宿舍实行由校领导带队、班主任协助夜间巡查、值班制度,督促学生遵守住宿纪律,按时作息。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第二十条按照男、女学生相对独立的原则安排住宿,尽量做到女生相对集中住宿。第二十一条教育学生讲究个人卫生,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指导学生整理内务,保持宿舍清洁。第二十二条建立寄宿生信息档案,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附:校外住宿生监管巡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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