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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辅导材料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38KB

文档介绍
院工作,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繁重的工作。所有这些,都需要有相应的工作机构,周到、细致、准确、及时地作大量具体工作。为此,年以后,我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先后设置了工作机构,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办公厅或办公室,另一类是按照专业分工设置的工作委员会或。不管是办公厅或办公室,还是工作委员会或,都是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都是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发挥作用提供服务的。工作机构不同于专门委员会,不能按照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来确定工作机构的职责。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有:一、为会议服务,包括为本级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服务。主要是发送会议通知,准备会议文件,提供必要的资料,起草会议的议程草案,安排会议、会议记录等。通过上述服务,保证各种会议按照召开,顺利进行,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地行使职权。二、为日常工作服务,包括负责联系代表,组织代表活动、视察,处理代表和委员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三、提供研究、咨询服务,包括围绕人大制度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进行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问题提供信息和参考。四、提供后勤服务,包括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一切必要的物质条件。关于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设置哪些办事机构,由于我国各地情况很不一样,法律没有作出统一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自行决定。我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设立了“五委三室”,分别是:办公室、研究室、信访室、人事代表委、法工委、农经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我们这些工作机构的主要工作就是为会议服务,为日常工作服务,为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和代表服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辅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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