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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力移动与灵活就业研究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51KB

文档介绍
、多样化、复杂化、动态化、分层化等特点,使劳动关系双方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带来了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劳动力流动频率加快,劳动关系短期化趋势明显,一些人是今天干这个明天干那个,经常变换职业、工种。由再就业困难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组成的相对弱势劳动关系群体初步形成,他们中的临时工、季节工、小时工多数都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出现了许多“有劳动没关系”的现象。在灵活就业劳动关系调整机制问题上,我国相关的法律、政策还不完善。一方面,针对灵活就业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空白。尽管中央政府也出台了一些政策,如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但就全国而言,综合性的、统一的适用于非正规就业的规范性政策基本上还属空白。在灵活就业有了很大发展并且将进一步发展的情况,这样一种状态必须加以改变,否则,数以亿计的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权利保护将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另一方面,随着灵活就业的发展,现行劳动法律的一些具体规定已经表现出不适应,如《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实践中已经被突破。此外,灵活就业群体的劳动保护、劳动标准水平偏低,并且很容易出现劳动纠纷,而解决的途径和办法又很不具备。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也最容易受到侵害。(二)灵活就业对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出现的挑战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约有1•45亿人,但这个庞大的群体多数没有基本的社会保障,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很低,绝大多数未纳入现行的社会保险体系。据《200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构成灵活就业劳动力主体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状况仍值得忧虑。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200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相关数据计算,2008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542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2416万人,所占比例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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