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出发,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多方面搜集就业信息,扩大学生的视野。通过编辑就业指导报,制作就业信息网,以及学校向一些用人单位的整体宣传工作,为学生就业搭建一个良好的平台,方便快捷的向学生提供就业信息。4.重点加法学专业强职业化培训,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学校应该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更多去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地方见习或实习的机会。并且这种机会不能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大四实习阶段,而是应该从大一结束了基础课程转而进行专业课程学习后就开始的。在初期可以安排学生参与一些诸如旁听审判的活动,等学生掌握了一定专业知识后就可以考虑对其进行更多的职业化培训。参考文献:[1]丰力,金宝成.怎样搞教育科学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2]李济英,世界教育发展趋势[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3]戴汝潜,实用教学新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4]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比较教育研究所编译.简明国际教育百科全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0.[6]佐藤正夫.教学原理[M].钟启泉,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7]StephenD.Brookfield,StephenPreskill..讨论式教学法——实现民主课堂的方法与技巧[M].罗静,褚保堂,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2.[8]应俊峰,研究型课程[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2.[9]沈宗灵.比较法总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11]艾里尔特?S?密尔斯顿.美国诊所式法学教育:机构内部会诊,校外实习和模拟[J].袁彬,译.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03,(3).[12]刁君姝:我校法学教学形式改革问卷调查分析报告[J].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03,(4).[13]申贵君,伍光红.案例教学:法学专业素质培养的最基本方式[J].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