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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中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氧化硅生产项目 环评报告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64 |  大小:944KB

文档介绍
形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等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不在环境准人负面清单内符合衡水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禁止新建服装印染加工、单纯电镀、钢铁及电力扩建等项目;新建及改建化工、医药等污染排放大的项目,原则上与中心城区直线距离不得低于5km。本项目为衡水中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氧化硅生产项目,不在衡水市高新区准入负面清单内符合由表8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16、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2018年《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2018年12月10日通过审查组审查,衡水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转送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衡环评函[2018]40号)。2019年2月,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决定在高新区产业园区设置科技谷,将产业园区中的智能装备制造及新能源产业园的部分空间调整为科技谷,打造集高新技术研发—中试—应用等功能于一体的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园。针对上述内容,2019年3月16日,衡水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和部门代表进行了《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优化调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的专家论证。高新区中的产业园区四至范围:北至高新区北边界,南至高新区南边界,西至大麻森村西,东至高新区东边界,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02.5km2。产业园区分为六大产业园:食品产业园、服装产业园、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园、智能装备制造及新能源产业园、生物医药及精细化工产业园和工程装备制造产业园。北区以一二类工业为主,南区以二类为主,东区以二三类工业为主。各产业园位置及产业定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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