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时,应协同建设单位事前制订完整的结算审价计划和统一结算原则,然后按计划规范有序地进行,做到忙而不乱;(2)跟踪全部合同实施情况,一旦条件许可,即可安排结算审核,如前期费用、管线搬迁费、零星配套费等工程可以提前结算,以此类推,逐步扩大确定费用;(3)坚持单价审核原则合同单价是承包商对招标人的承诺,除国家政策规定或特殊情况外,合同单价一般不予调整。但重点工程往往因工期紧采用招标图招标,中标后,施工图与招标图有较大变化,从而引起变更工程或新增工程的单价较多,审价则要求在合同价的标准上采用相同的下浮率和定额水平予以换算编制,基本原则为: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的工程价格,采用合同中的价格;②合同中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应参照类似价格的编制方法,确定变更价格;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工程的价格,由承包商参照投标价的编制方法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并经审价确认后作为新增单价。加强新单价的审核:是否符合合同、招投标文件对新增单价的规定与约定;其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和所包括的工程内容是否与定额一致。因为,分项工程结构构件的形式不同、大小不同、施工方法不同、工程内容不同则工料耗用不同,单价自然也不同;对定额换算的审核,要审查换算的分项工程是否是定额中允许换算的,其次审查换算是否正确。(4)加强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加强对设计变更工程量及内容的审核,规范设计变更签证审批程序,必要时审价人员需到现场抽项实测实量,以保证变更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内容的真实性。仔细审核现场签证单:①审核签证单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得到工程监理和业主现场代表的确认,手续不全者不予计算;②审核签证工作内容是否与合同项目内容重复或部分重复,重复部分不予计算,需要时应到现场复核与查看;③对产生现场签证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由承包商造成的原因不予计算;④签证费用确定后,及时做好签证费用对造价的影响程度和与概算的对应口径等分析与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