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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3718-2019 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服务管理规范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382KB

文档介绍
备事故等)。应急预案应满足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和物资配备充足、通信畅通、行动迅速等基本要求。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按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物资、事件等级、报告程序、事故处置方法、快速疏散方法、紧急救护措施、现场保护、清理和善后工作等。应急预案中涉及的应急设备应在指定场所存放,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应急预案所需物资的有效性。每半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的全员培训和演练,并针对演练中的问题,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服务服务窗口充电站运营机构应设立服务窗口以提供售卡、充值、退卡、挂失和咨询等服务。充电站运营机构应保证服务监督电话的接线畅通,以保持顾客与工作人员的联系畅通。告知充电站运营机构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明示内容应包括:运营机构名称、运营时间、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在充电服务的初始和中间阶段,充电站宜利用如移动客户端、显示屏等设备及时通报站内充电设施及服务项目的当前状况。应在操作区域设置明显的操作流程示意牌。充电操作流程充电方式包括顾客自助充电服务和充电操作人员提供充电服务。充电服务宜由充电操作人员提供充电服务为主,如采用顾客自助充电服务,应根据充电桩充电安全操作流程进行充电。充电操作人员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充电位置,当车辆停稳,告知顾客停车熄火、切断电动汽车动力电源和辅助电源,拉紧手刹、离车等安全要求,确保安全要求实现后,方可进行充电操作。充电前,充电操作人员应检查充电接口是否正常完好,并督促用户对车辆进行充电前检查,对充电设备与电动汽车连接和充电参数的设置进行确认。充电启动后,确认充电正常,并定期巡视充电状态。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快速按下红色急停按钮,切断电源。充电过程中,车辆严禁启动或移动,严禁带电插拔充电插头。充电结束后、行车前,充电操作人员应确认充电终止以及充电设备与电动汽车物理分离。充电计量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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