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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一日游旅游合同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约责任,但应当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妥善协调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Р第三条旅游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Р1、如实向旅行社提供参加旅游所需的个人信息及健康状况,并对所签订的合同内容承担相应责任。Р2、旅游者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将双方约定的旅游费用全部付清。Р3、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须随身携带。未委托旅行社或导游代管而损坏或丢失行李物品的,责任自负。Р4、在旅游过程中遵守合同约定、团队纪律,讲究礼仪、文明旅游,配合导游完成旅游行程。Р5、如与旅行社、第三方就行程中发生的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Р第四条违约责任:Р1、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标准的,本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条款进行赔偿,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或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Р2、旅游者应当对因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包括自身损失以及给旅行社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Р3、旅游者自愿放弃旅游项目、搭乘交通工具或用餐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实际发生费用后返还剩余旅游费用。Р4、因某一方原因不能成行的,出发前一天的16时之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退还旅游者全额旅游费用。在出发前一天的16时之后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退还旅游者全额旅游费用,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 %的违约金。Р第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协商解决;(二)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三)向宁波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第六条本合同经旅游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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