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宣传中小学周围不得设立卷烟零售点的法律,为治理工作打好基础。(二)制定措施,分类清理。一是在辖区每一位商户柜台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语,并签订承诺书;在每一个中小学周围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公告,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我局共张贴警示标语签订承诺书1945份,张贴公告339份。二是对中小学周围的持证户,我们本着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原则,积极为其解疑释惑,宣传讲解国家‘控烟履约’相关法规政策,耐心答复商户提出的现实问题,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主动配合意识,争取其理解支持,化解工作矛盾,达到全面清理的效果。三是对中小学周围的无证商户,我们做好劝退工作,并签定不向未成年人售烟承诺书,对拒不履行的,我们结合工商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四是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打击中小学周围明摆暗卖卷烟行为,对存在有摆卖“三非烟”的商户,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并视情节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目前,自愿退出卷烟经营的商户有69户,劝退无证经营户20户,还有24户持证户、8户无证户正在协调处理中。二、存在的问题(一)有部分中小学周围商户经营时间已达10年以上,不愿退出经营,给清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二)农村部分中小学周围商户是提出“村村通”时办理的许可证,如果被清理,这个村子会没有经营卷烟的商店。(三)现在农村有不小一部分小学,因学生流失的厉害,招生困难,学校有可能被其他学校兼并,这一部分学校周围的商户不愿被清理。(四)无证户的清理有一定难度,他们面上收起,暗地里摆卖。三、下一步采取的措施(一)定期不定期对中小学周围统计的商户进行巡查,对“重点户”“钉子户”重点打击。(二)为愿意退出卷烟经营,搬离中小学周围的商户,开辟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为其办理零售许可证,恢复其卷烟经营业务。(三)积极结合工商部门,加大对无证户的治理工作。 20**年7月27日本文来自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