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严格控制双休日、节假日补课和上课。除周六上午可组织部分高三或初三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补习文化课外(寄宿制学校可调整至周日下午),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学校不得在双休日、寒暑假、春秋假及其他法定假日组织学生进行文化课补习或上新课(包括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以其他教育机构的名义办班等)。学校或教职工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其他教育机构举办的各类文化课补习班。七、严格控制练习资料。小学和初一、初二年级学生以及高一、高二年级除教材配套的练习资料外,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再要求学生购买和使用其他练习资料。初三和高三年级,学校和教师可精选一套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并正式出版发行的复习用书,推荐给学生使用。八、建立学生课业负担听证制度。学校要建立有各个层面学生和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学生课业负担听证制度,每个学期开学两周后举行听证会,听取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并建立备查录,保证学生课业负担符合学生实际。九、建立检查监督制度。区教育局不对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以考试成绩排列学校名次,不以升学率高低为唯一标准评价或奖励学校;每学期不定期对各校“减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学校要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违反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减负”有关规定,学生课业负担确实过重并被举报查实的,由检查组向该校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由区教育局在全区通报批评,并取消校长和学校当年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凡违反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减负”有关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导致发生危及学生生命等重大事故的,是省重点高中、省市示范初中或省市示范小学的,报请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重点高中或示范学校称号,并追究校长责任,做出相应的组织处理。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西湖区教育局和西湖区各中小学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2005年4月8日起生效。西湖区教育局(盖章)学校(盖章)签字人:吴吉春签字人:张力200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