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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测试1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49KB

文档介绍
第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目标是推行素质教育。(√)2、我国的课程体系包括各门学科的课堂教学,不包括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3、教育的基本特点是培养人。(√)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领域的基本法律。(√)链接:我国在教育方面制定了哪些法律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在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方面已经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需要从法律上加以确认和巩固。为了更好地落实教育的优先发展战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一直把教育立法放在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自1980年制定第一部有关教育的法律学位条例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教育方面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教育方面的法律。1995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它作为国家教育的根本大法,为我国实现依法治教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对进一步落实教育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维护学校、教师以及受教育者等教育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发挥着重大的影响和作用。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作出了法律规范。义务教育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适龄儿童、青少年的学校教育。义务教育法对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应当履行的职责,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责任,以及家庭、父母所应承担的责任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用法律来保障我国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一部保障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了教师的权利、义务和地位;教师队伍的建设;教师的待遇和教师的管理制度以及侵犯教师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对进一步提高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全面具体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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