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议事会审议的议题。②村民委员会提出议题应集体研究决定,并有具体方案或建议意见。③村民委员会在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讨论议题时,应就所提议题内容、理由、政策依据、实施方案等作出说明。(2)决议执行①村民委员会承接政府延伸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应了解项目实施要求、及时报告村党组织,并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②对上级政府要求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议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应按要求执行。③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执行事项,应集体研究、民主表决,做好会议记录。3、村民委员会执行议决事项工作流程:①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②依法依规、及时高效组织实施。③加强过程监控,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对执行中出现的与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议事会决定出入较大的事项,及时报告村党组织和村民议事会。④向村党组织、村民议事会报告实施结果,接受检查验收;对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应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实施结果。⑤公开执行结果。(3)村务监督①村民委员会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开村务,定期向村民议事会报告村务公开工作。②村民委员会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财务开支需经村务监督小组同意;大额开支需提交村民议事会审议。③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自觉接受村党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和党员群众监督。④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分片联系村民,及时了解社情民意。⑤村民委员会对村民议事会的决定有异议的,可提请村民议事会重新审议,或提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对经重新审议后仍维持的决定,村民委员会应当执行。⑥村民委员会对村民议事会成员提出的质询,应在3日内予以答复。(四)分离集体经济组织和自治组织职能将集体经济组织逐步从村委会中剥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鼓励发展以使用权为纽带、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