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充分发挥院士及其团队对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加快海西建设的支撑、带动作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办公室、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院士专家工作站是以企事业为主体,以提高科研水平、促进产业发展、提升创新能力为导向,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引导院士专家成果到我省企事业单位落地、以柔性方式引进院士及其团队到企事业单位,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人才智力支撑。第三条院士专家工作站以设站单位命名,称为福建省×××(设站单位简称)院士专家工作站。第四条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遵循“政府支持、市场运作、项目带动、注重实效、合作共赢”的原则。第二章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第五条院士专家工作站主要任务:(一)开展学科建设、产业及企业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二)围绕学科建设、企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织院士专家与企事业单位研发人员开展联合攻关;(三)引进院士及其团队的科技技果,在企事业单位共同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四)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共建多种形式人才培养机制,联合培养创业创新人才。第六条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条件:(一)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及其它研发机构;(二)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较高水平、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稳定的研发经费支持;(三)可以为院士专家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四)与相关领域名以上院士签订合作协议,内容包括:科研团队、合作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双方投入、薪酬额、成果分享等;(五)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过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的企业可优先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