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专家工作站”合作协议书Р“院士专家工作站”合作协议书Р 甲方:XX松川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乙方: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丙方:中国科学院院士经省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并批准通过,同意XX松川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秉承务实进取、开拓创新、精诚合作的原则,切实解决企业战略发展和新产品研发中遇到的难题与瓶颈,为企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第一条: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建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周远院士工作站,合作期限3年;甲方聘请丙方担任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合作院士,聘期为3年,聘期届满三方另行协商续聘事宜; 第二条: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的聘请,作为甲方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合作院士,在受聘期内甲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报酬,具体数额由甲、丙双方商定。第三条:甲、乙双方合作的技术领域由甲、乙双方商定。第四条:合作期间,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10万元作为乙方院士工作站团队的合作经费和咨询费。合作期间,双方联合申请获得的经费分配,双方另行约定。第五条:在合作期内,联合研发项目所取得的成果,甲方征得乙方(或乙方合作团队)同意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乙方(或乙方合作团队)项目成果或知识产权的受让优先权。第六条:在合作期内,乙方在上述第三条技术领域范围内研发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有获得甲方合作和必要协作的权利。第七条:甲、乙双方若有具体项目合作研发(含委托研发、联合研发等),则在平等协商、公平自愿的基础上另行签订研发合同和协议。第八条:在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征得丙方同意后,可邀请丙方(或乙方合作团队)赴甲方进行项目指导、行业或技术前沿发展咨询、科研成果评定、专题技术培训等活动。第九条:本合作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 XX松川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签字(或授权签字):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