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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现场qhse管理教材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69 |  大小:227KB

文档介绍
组间、仪表间、污油泵房的动火。(3)在油气井区域的油气管线穿孔正压补漏动火。(4)钻穿油气层时没有发生井涌、气侵条件下的井口处动火;(5)焊接盛装过油、气及其它易燃易爆介质的桶、箱、罐等处动火。(6)档案室、图书馆、体育馆、会议大厅、微机室、材料库房内的动火。4、四级动火(1)未打开油气层时,距井口50米以内的井场动火。(2)生产区域内非油气工艺系统和场地的动火。(3)除一、二、三级动火外,其他非重要油气生产和在严禁烟火区域的生产动火。二、动火申请、动火审批权限以及动火监督填写《动火申请报告》是施工作业以后复查的依据,因此,在井场动用明火前,必须办理《动火申请报告》。1、一级动火审批权限:一级动火由动火单位上报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2、二级动火审批权限:二级动火由动火单位上报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消防部门确认后,由安全质量环保部派人监督执行。3、三级动火审批权限:三级动火由动火单位填写动火报告,上报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后,分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现场监督执行。项目经理部负责的施工区块,由项目经理部负责本区块三级动火的审批和现场监督。4、四级动火审批权限:四级动火由动火基层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动火现场有HSE监理的,须由现场HSE监理审核签字确认,并对动火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动火现场未设置HSE监理的,由动火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安排专人,对动火过程进行监督。5、在施工现场内承担施工任务的相关单位,应在动火治理范围内实施动火,由施工单位会同生产单位的有关人员,按动火等级及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火。凡没有办理动火手续和落实防火安全防范措施以及现场动火作业时未安排监护人的,一律不准动火作业。三、井场用火防火要求井场动用明火须按《四级用火要求》落实好灭火措施;井场所用的电线严禁裸露,照明灯应有防护罩,防止电火花引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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