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演练,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6.乙方要妥善保管人防设备、设施,集中保存平时制作好但不安装的人防设备,以防丢失或损坏。7.出现以下行为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同时通知区人防办。如占用、改造、损坏人防工程;堵塞人防工程的口部、孔口,或阻塞通往口部的道路;向人防工程内部和孔口附近排泄废水、废气,倾倒废弃物;在人防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改变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用途等。8.乙方在维护管理过程中,没有尽到维护管理责任,造成人防工程及其设施设备损坏的,应负责进行修复或恢复原状。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对防空地下室进行维护管理达不到要求,甲方对其进行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维护管理费用,应配合而不配合乙方进行维护管理工作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第九条:免责条款使用期间因不可抗力,法律法规调整,因人防部门对使用场地用途予以限制,市政工程建设,人防工程维修、改造、回填或人防工程结构出现重大隐患等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补充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一份,区人防办备案一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