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网上借贷业务在中国目前还难以纳入“正式”金融体系的监管范围中。剖开来说,一方面,网络借贷活动毫无疑问是金融交易,按照当前监管原则当纳入监管体系;另一方面,发挥网络贷款中介作用的网站不是金融机构,所以没有具体的监管对象,监管也无处着手。由于这个新兴的行业规模尚小,监管尚未提上议事日程。而且因为网络借贷平台的活动始终处于法律的边缘,因此缺乏具体的监管依据,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银监会派出机构都无法对其实施有效监管。特别是P2P网贷模式,白行融资、自行放贷,这其中的风险很大,没有外部监管,可以肆意地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网络借贷中的风险问题。各个网站都采取了一些防范风险的机制,如表1所示。但就事实来说,不可避免主要出现以下2个问题。第一,逾期不还款问题。作为民间借贷的一种,网络借贷也有民间借贷中普遍存在的投资风险。加之互联网的不确定性因素比较多,虽然网上借贷平台都引进了财付通、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对资金进行监管,希望借此来消除资金被挪用、侵占、隐匿的风险,但由于贷款并没有抵押,一旦借款人违约或者网络平台运行出现问题,借贷人的投资能否收回成为未知数。另一方面,客户借款后,一旦到期没有能力还款或者故意不还,网站如何应对也没有相应的解决办法。多数网络信贷在借贷过程中都没有抵押,完全在过往信用的基础上借贷,缺乏对借款人的有效牵制。目前在欠款追讨方面,我国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即使银行的欠款也不能运用银行自己的力量追讨,而是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诉诸法律。不过在对方借款数额较小的情况下,运用法律等手段成本太高,有可能得不偿失。即使网站提供垫付功能,例如按照红岭创投的做法,但是网站资金也是有限的,如果坏账超过了网站的运用资金,就可能导致网站倒闭,进而借款人的资金同样无法收回,这同样是一个值得我们重视的问题。第二,资金安全问题。从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模式可以看出,借贷双方的信用状况难以完全认证,有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