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降尘效果;(4)增降低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加强对厂区道路的清扫力度,全天至少清洁三次厂区道路,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厂区主干道路上下午至少各进行四次洒水降尘工作,夜间不少于一次洒水降尘工作;(5)停止生产,停运物料、成品。4、红色(Ⅰ级)应急措施:减排量、减排比例、停止生产线/工序/工段、管控生产负荷。(1)建议员工减少外出,对外出员工倡导乘坐交通工具出行,减少车辆外出;(2)生产节能减排措施降低产能,并尽量减少生产能源消耗量;(3)公司原材料堆场全部封装,加强对堆场的洒水降尘工作,确保喷淋设施的正常运转,并且上下午喷淋设施保证不少于三个小时的运转时间,确保降尘效果;(4)增降低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加强对厂区道路的清扫力度,全天至少清洁三次厂区道路,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厂区主干道路上下午至少各进行四次洒水降尘工作,夜间不少于两次洒水降尘工作;(5)停止生产,停运物料、成品。(三)应急终止1、应急终止的条件接收到市政府发送的重污染天气解除预警通知的同时终止应急响应。2、应急终止的程序(1)应急指挥组确认了终止时间,并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2)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应急指挥组下达应急终止命令,并及时向单位公布,通知所属各级各部门解除响应,停止管控措施,恢复正常生产。3、总结评估:总结响应过程中的经验做法,评估管控效果,向各级各部门报送相关数据和资料。(四)预案管理1、预案宣传:应充分利用报刊栏、电子屏,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事件有关信息,正确引导员工舆论。2、预案培训: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3、预案演练:单位根据预案,模拟或结合重污染天气,组织演练,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进行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