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煤场管理人员必须穿醒目服装,佩戴袖章。作业人员以对讲机形式及时联系。(五)?煤车进入厂区后必须按照输煤管理部设置的规定路线行车,遵循右行的原则,车速不能大于15公里/小时。(六)?煤车进入厂区后必须听从煤场管理人员统一指挥调度,以便来煤分类堆放。(七)?煤场管理人员对煤车司机进入厂区后发生的不听指挥、违规停车、占道等违章现象进行考核,由输煤管理部负责提出处理意见,燃料管理部负责意见的执行,设备管理部负责监督。(八)?推煤机、装载机等工程车辆的钥匙必须集中由专人管理,防止人员私自动车。任何人出车前必须认真学习推煤机出车前检查表各项内容后签名,告知当日出车去向。每日工作结束收车后,必须将钥匙交回集中管理。(九)?在任何情况下驾驶员必须正确操作,严禁无证、违章作业,严禁酒后和疲劳驾驶。(十)推煤机推煤作业时,应注意煤堆不应太陡,要与煤堆边缘保持1—2.5米距离、与斗轮机轮斗保持3米距离,以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十一)推煤机在有横坡度的地方不能长时间工作,禁止在直倾坡度>25°、侧倾坡度>10°的地方运行。上下坡必须1档行驶,禁止空档溜坡。(十二)如遇雾天,能见度<5米时,必须停止作业。(十三)遇有较大块杂物及时清理,禁止推向煤沟和斗轮机取煤区域。(十四)推煤机运转时禁止把手、头伸进引擎盖检查、调整;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滞留驾驶室(十五)每次推煤机推煤工作结束后,推煤机司机必须将煤堆平整符合要求后工作才算完成。第二十条煤场管理台帐(一)?建立煤场基本情况、设备、设施管理档案,设备设施技术资料,设备设施检修、维护、缺陷和运行记录。(二)?煤场盘点台账。包括存煤几何体积、堆积密度、水分差调整量、煤场损耗、盈亏量、盘点人员签字、书面分析材料等,必须做好盘煤原始数据备份工作。(三)?煤场测温记录(燃用无烟煤的电厂可以不测煤堆温度)。第五章入厂煤、入炉煤的管理第二十一条入厂煤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