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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 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29 |  大小:128KB

文档介绍
价/议价划分。第四章网上报名、材料申报及审核第九条投标人和配送企业报名条件(一)生产企业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及营业执照;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药品生产企业授权的全国一级代理企业必须获得代理协议书或由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生产企业出具的一级代理证明,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及营业执照;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以上证照及协议书必须是盖章的清晰复印件。(二)?具有履行购销合同的能力,并具备覆盖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三)?报名前两年内无生产、经营或代理假药行为及无严重违法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GMP认证证书或GSP认证证书的情形。(四)?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报名及信息查询交易平台上没有注册账号和密码的投标人,应持法人授权书原件、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GMP证书复印件或GSP证书复印件到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申请领取登陆交易平台的用户名、密码。投标人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交易平台,查询和录入相关信息。第十一条申报材料要求(一)使用语言投标人、药品经营企业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必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文本)。(-)申报材料构成1、投标人需提供的文件材料:(1)企业资料: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清晰复印件)、GMP认证证书(清晰复印件)、营业执照(清晰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需法人代表章和签名,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清晰复印件)。上年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增值税纳税报表(清晰复印件)。《企业基本情况表》。《投标品种汇总表》、《供货承诺函》。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药品生产企业授权的全国一级代理企业,需提供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代理协议书或由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生产企业出具的一级代理证明,以上资料均为清晰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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