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中国海外上市教育机构现状介绍及原因分析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18 |  大小:35KB

文档介绍
状况也出现异常。2007年5月,已被暂停上市达一年之久的S*ST托普(000583)因多年亏损扭亏无望,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实施了终止上市处罚。遗憾的是这种盛况没有维持太久的时间,人们期待当中的“教育板块”非但未能在资本市场上覆雨翻云。相反,其中的大多数在几年间资本市场的大浪淘沙中或折戟沉沙,或悄无声息。追溯这些先行者在资本市场上留下的足迹,对其成败得失进行简要总结。会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也有助于我们对当前教育机构海外上市的现状有更为深刻的了解。笔者认为,归结起来,中国教育机构在国内上市面临的最大的障碍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政策法律环境限制我国《教育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因此民办教育机构的营利只能用来学校的再投资,不能给投资者分红;同时,民办学校的产权属于法人财产权,而不是属于投资办学者。这就导致投资者投资教育机构在回报方面存在根本上的法律问题,尽管各类教育机构的采用了多种方式绕道而行,试图规避这种问题,但缺乏投资收益的通畅机制依然是教育机构国内上市面临困境的根本症结所在。2、国内上市门槛较高中国股票市场设立的重要初衷在于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融资服务,因此门槛较高。在审批这方面就要受到很多限制,就企业自身而言,需要具备连续三年盈利的公司业绩。这些,对于众多想上市的教育机构来说,只能望而却步。在今年年初的证券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明确表示“争取在今年上半年推出创业板”,为创业板市场制定了清晰的时间表“。因此,上市门槛较高的状况有望随着二板市场的推出而有所改善;但政策法律环境短期内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并不大,特别是在近两年来中国的诸多民办教育机构因为资金问题而产生纠纷,造成诸多不良社会影响,相关政策有所松动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在短期内,教育机构在国内具备上市条件的可能性不大,选择海外上市仍然是一段时期内的主流趋势。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