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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浅析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21 |  大小:60KB

文档介绍
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税前加计扣除。第四:简化对研发费用的归集和核算管理。此次政策调整,要求企业在现有会计科目基础上,按照研发支出科目设置辅助账,辅助账相比原来专账简化的多,企业的核算管理更为简便。第五:减少审核程序。调整后的程序将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简化为事后备案管理,有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即可。除此之外,若税务机关对研发项目有异议,由税务机关转请科技部门提供鉴定意见,经过一系列的调整,在使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通道方面更便捷、更高效。由此可见,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在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为了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国家进一步完善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使得更多企业能够享受到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对于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而推动企业创新转型起到重要作用。(三)对研发费用的账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均应先在“研发支出”科目中进行归集。在期末,对研究阶段发生的相关支出,应进行费用化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对开发阶段发生的支出,不符合资本条件的,也应进行费用化处理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但尚未完成开发活动的,相关支出仍保留在“研发支出”中,待完成开发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再将相关成本转入“无形资产”账户。某企业2014年5月份开始对一项新产品专利技术进行研究开发。5月份进入研究阶段,发生差旅费等20万元。6月份进入开发阶段,领用材料70万元,人工费用30万元,注册费、律师费等其他费用45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120万元。形成的专利技术于7月份达到预定使用状态。该项专利技术会计与税法摊销年限均为10年。2014年度该企业会计利润30万元,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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