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5.31%。(三)政府性基金情况无政府性基金(四)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说明2018年房管局公用经费31.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的购买,水、电、电话费,印刷费,旅差费等。(五)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房管局政府采购货物预算金额5万元。(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房管局共有资产1465.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8.93万元,固定资产1246.83万元。(七)预算绩效情况2018年度无财政支出绩效项目。四、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房管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0.84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2.公务接待费15.23万元,比上年减少0.17万元。主要是客商接待和业务来客接待。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61万元,比上年减少0.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1万元,比上年减少0.11万元。主要是汽油、保险及修理费。五、名词解释(一)收入科目1、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支出科目1、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指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及生育保险费。3、医疗卫生支出:指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4、住房保障支出:指由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5、“三公”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