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清单如下:①艺术教育。②广告学、广告设计。③广播电视新闻学。④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制。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数字媒体技术方向。⑥服装设计、工业设计、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⑦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技术。⑧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与书法。⑨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⑩其它与数字媒体、视觉艺术与设计、影视等相关专业。(2)参赛作品有多名作者的,如有任何一名作者归属于上面所述专业,则作品应参加专业组的竞赛。(3)属于专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专业组的竞赛,不得参加普通组的竞赛。属于普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普通组的竞赛,不得参加专业组的竞赛。(4)每队参赛人数为1—3人。5.数字媒体设计类动漫游戏组(主题: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包括以下小类:(1)动画。(2)游戏与交互。(3)数字漫画。(4)动漫衍生品(含数字、实体)。说明:每队参赛人数为1-3人。6.数字媒体设计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微电影组包括以下小类:(1)微电影。(2)数字短片。说明:(1)参赛主题为:①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名胜古迹。②歌颂中华大好河山的诗词散文。③优秀的传统道德风尚。④先秦主要哲学流派(道/儒/墨/法等)与汉语言文学。⑤国画、汉字、汉字书法、年画、剪纸、音乐、戏剧、戏曲、曲艺。(2)主题内容、情节均严格限在1911年前,人物、服饰、道具等应与作品主题、内容相符。(3)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名胜古迹若以微电影形式参赛应有人物、故事情节穿插,不能简单地拍成纪录片。(4)每队参赛人数为1-5人。7.数字媒体设计类中华民族文化元系组(参赛主题:民族建筑,民族服饰,民族手工艺品)。包括以下小类:(1)计算机图形图像设计。(2)计算机动画。(3)交互媒体设计。说明:(1)每队参赛人数为1-3人。(2)凡符合此组内容的作品,均不得报入数字媒体设计类普通组或专业组或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