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能够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合能够推荐代表候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都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推荐者应向选民介绍所提候选人的情况。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8月31日按选区张榜公布。2、协商确定正式候选人(9月1日至9月10日计10天)。按照法律规定,对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都要经过选区和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名单应有差额。由街道选举联络组审核并上报区选举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正式候选人名单于9月10日按姓氏笔划为序向本选区选民公布。第四阶段:投票选举阶段(9月11日至9月18日计8天)。9月15日为投票选举日。1、做好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投票选举是整个换届选举的中心环节,是选民实行民主权利最具体、最实际的行动,也是对选举工作成果的检验,一定要精心组织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搞好对代表正式候选人的宣传、介绍,摸清参选人数,把参选人数组织到最高度,提高参选率,争取投票选举一次成功。2、投票方式。按照实际,各选区在选举日设立选举大会中心会场和流动票箱两种形式,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不得增减。除少数选民因特殊情况可依法委托他人投票外(被委托人只能投3张票,其中1张是自己的),其它选民必须由本人投票。3、投票选举日为9月15日。投票选举必须按照选举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有序组织进行,流动票箱必须由监票人和工作人员将票箱带回中心会场,当众开箱唱票和计票。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计票情况由监票、计票人员认真记录核对并签字。选举结果由区选举委员会依法确定是否有效,并由各选区在三日内以公告向选民予以公布。因特殊情况在选举日未能进行选举的,或者因选举无效需另行选举的,应在选举日后七日内完成选举工作。第五阶段:筹备召开兰州市城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