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从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监督指导。8参加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组织开展的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情况9办理重大案件和群体性案件报备及代理工作情况10规范案件代理制度、案件登记、统计工作开展情况11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处理情况12对本所律师、实习律师、辅助人员、法律顾问等的指导、监督、管理情况13广东律师管理平台上律师事务所信息及律师个人信14《律师工作统计报表》填报情况序号检查内容是(√)否(×)备注15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情况16律师所许可证正本、执业律师监督栏、收费管理办法上墙公示与否17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副本上各种信息应当与网上本所信息一致)。18年度执业工作报告19《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登记表》和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汇总表》20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所财务审计报告。212017年度律师工作统计报表。22纳税凭证23参与政府组织的信访、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驻队”城管执法、参与学校发了顾问工作等活动以及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相关证明材料。24获得行政或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25为聘用律师及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26律师事务所在外省市或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批文复印件。宝安区司法局公律科律师事务所2018年月日2018年月日附件(可选):1.涉案物品清单2.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附件1涉案物品清单序号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批号)生产单位物品特征备注附件2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附照片或光盘)制作过程说明当事人取证地点取证时间年月日时分证明对象或证明内容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当事人或见证人意见:行政检查抽样取证通知书(文号):因检查需要,本单位依照《法》第条第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的相关物品进行抽样取证(详见附件)。附件:抽样取证物品清单宝安区司法局公律科(印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