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发力,扎实有效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圆满完成省市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幸福长丰提供了重要支撑。现将长丰县2016、2017年度民生工程工作综合评定情况通报如下:一、评定造甲乡、下塘镇、庄墓镇、杨庙镇、水湖镇、双墩镇、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等12家单位为“长丰县2016年度民生工程工作先进集体”;评定彭海燕、胡海涛、王华桥、杨德丰、张兰、李柏岩、高恒霞、闫媛媛、杨良基、孔凡国、许金忠、陶芹、孟凡富、李月、李玖艳、张传忠、李希奥、张尔宝、代杨林、张玉、黄伟、陆翠、仇多矗、葛勇、徐兆凯、张标、裴乃云、王健、谢伟、陈太峰、陈晨、张书军、周艺鹏、高升、赵泓等35位同志为“长丰县2016年度民生工程工作先进个人”。二、评定下塘镇、朱巷镇、吴山镇、水湖镇、陶楼镇、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委、县农委(美丽办)、县房产局、县住建局等14家单位为“长丰县2017年度民生工程工作先进集体”;评定彭超、高恒霞、李江昊、刘芹、杨良基、刘刚、闫媛媛、邵好雨、杨德丰、陈斌、张兰、许金忠、王华桥、周艺鹏、高升、葛勇、李莹、代杨林、王少亭、何涛、刘大志、黄伟、朱蒙蒙、张传忠、张尔宝、黄友付、余丽群、陈太峰、陈晨、赵泓等30位同志为“长丰县2017年度民生工程工作先进个人”。希望获得先进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狠抓落实,全力抓好2018年民生工程实施工作,努力把每一项民生工程都建成群众满意工程,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建设美丽长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长丰县人民政府2018年5月11日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监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群团组织。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11日印发